電子郵件信箱
ntws131@ems.tatsu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伍拾貳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履約期限
106年5月3、4、5日及106年5月8、9、10日
廠商資格摘要
經交通部觀光局登記有案之旅行業,(綜合或甲種或乙種旅行業)並應於公司名稱上標明旅行社字樣。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 經交通部觀光局登記有案之旅行業,(綜合或甲種或乙種旅行業)並應於公司名稱上標明旅行社字樣。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4.交通部旅行業執照影本。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截標期限前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或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行政課洽購。
四、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等。
(二)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伍拾貳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五、投標文件須於106年1月24日上午9時2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或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ttp://web.pcc.gov.tw。
六、押標金:新台幣12萬元整。
七、履約保證金金額:新台幣20萬元整。
八、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大村鄉公所(民政課) 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04)8520149分機293。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履約期限為106年5月3、4、5日及106年5月8、9、10日;履約地點為澎湖地區。
十一、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十二、有意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做最後確認投標內容是否按最新版之公告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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