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08724 已截止

彰化縣芬園鄉第二座納骨塔興建工程公共藝術教育推廣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案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公告日:115/07/16 截止日:115/07/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2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芬園殯葬管理所鄧可聖或行政室張子華
聯絡電話 (049)2520563
機關代碼 3.76.47.64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機關地址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聯絡人 芬園殯葬管理所鄧可聖或行政室張子華
聯絡電話 (049)2520563
傳真號碼 (049)2522442
電子郵件信箱 hua18358@fenyuan.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97,40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標單暨圖說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72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9 17:00
開標時間 115/07/30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所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合法登記有案營業項目為「J601010藝文服務業」或「602010演藝活動業」或「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關之業者(符合任一項即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三)廠商應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證明聯』粘貼於憑證上。 (四)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五)投標時須檢附企劃書一式7份。 (六)投標廠商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行為,如因此而損害他人之權益者,投標廠商應自行負責,概與本所無關。 (七) 本案採購評審委員會會議(簡報及答詢時間)訂於115年7月30日(四)下午14時00分,請廠商準時派員參加。如有異動,另行通知。 (八)付款辦法:如契約範本所訂。 (九)採購標單之標價金額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範本投標總標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採購標單之標價為準。 (十)押標金繳納方式請投標廠商配合本機關依照投標須知第三十七、五十三及五十四點方式繳納。如投標廠商逕自以網銀、ATM等電子轉帳方式繳納,導致無法即時確認入帳情形或無備註廠商名稱及標案名稱者,導致本機關「無法查明是否為該廠商繳納」,將視為未依規定繳納押標金,由廠商自行負責;又如未於外標封內檢附合格票據正本,將視為不合格標。 (十一)請投標廠商務必依「投標文件自我檢查表」所列之〝投標必附文件〞逐項檢查,並於密封文件前再次檢視本案所規定應檢附文件, 如欠缺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64
聯絡人
芬園殯葬管理所鄧可聖或行政室張子華
聯絡電話
(049)2520563
機關代碼
3.76.47.64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機關地址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聯絡人
芬園殯葬管理所鄧可聖或行政室張子華
聯絡電話
(049)2520563
傳真號碼
(049)2522442
電子郵件信箱
hua18358@fenyuan.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97,40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標單暨圖說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72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9 17:00
開標時間
115/07/30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所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合法登記有案營業項目為「J601010藝文服務業」或「602010演藝活動業」或「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關之業者(符合任一項即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三)廠商應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證明聯』粘貼於憑證上。 (四)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五)投標時須檢附企劃書一式7份。 (六)投標廠商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行為,如因此而損害他人之權益者,投標廠商應自行負責,概與本所無關。 (七) 本案採購評審委員會會議(簡報及答詢時間)訂於115年7月30日(四)下午14時00分,請廠商準時派員參加。如有異動,另行通知。 (八)付款辦法:如契約範本所訂。 (九)採購標單之標價金額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範本投標總標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採購標單之標價為準。 (十)押標金繳納方式請投標廠商配合本機關依照投標須知第三十七、五十三及五十四點方式繳納。如投標廠商逕自以網銀、ATM等電子轉帳方式繳納,導致無法即時確認入帳情形或無備註廠商名稱及標案名稱者,導致本機關「無法查明是否為該廠商繳納」,將視為未依規定繳納押標金,由廠商自行負責;又如未於外標封內檢附合格票據正本,將視為不合格標。 (十一)請投標廠商務必依「投標文件自我檢查表」所列之〝投標必附文件〞逐項檢查,並於密封文件前再次檢視本案所規定應檢附文件, 如欠缺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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