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聯絡電話
(049)2522556#239或229
電子郵件信箱
hua18358@fenyuan.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付款方式
標單暨圖說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72元。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有違反契約情事卻無約束力。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7月30日以前或依本所指定日期之期間內履行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合法登記有案營業項目為「J601010藝文服務業」或「602010演藝活動業」或「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或「J803010運動表演業」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關之業者(符合任一項即可)。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已奉核可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書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付款辦法:如契約範本所訂。
(三)採購標單之標價金額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範本投標總標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採購標單之標價為準。
(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五)廠商應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證明聯』粘貼於憑證上。
(六)廠商應於截標期限前提出企劃書一式6份。
(七)投標廠商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行為,如因此而損害他人之權益者,投標廠商應自行負責,概與本所無關。
(八)本案採購評審委員會會議另以函文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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