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電子郵件信箱
tengkosheng@fenyuan.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暨圖說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72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詳本案契約第二條所訂定之各期開工及完工日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有案之環境清潔維護、景觀工程、除草或得以承辦本案公墓除草之公司、行號。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二)付款辦法:如契約範本所訂。須俟上級補助款到所後(工程款撥到後付款)並須配合鄉庫資金調度狀況付款,因補助款及公庫資金調度事由,恐有延遲付款情形,期間至遲一年為限。(三) 惟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遭代表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四) 採購標單之標價金額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範本投標總標價金額不一致以採購標單之標價為準。(五)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六)廠商應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證明聯』粘貼於憑證上。(七)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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