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聯絡電話
(049)2522556#251、225
電子郵件信箱
f80@fenyuan.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行政室洽購或郵購(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暨圖說費每份新臺幣3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72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芬園郵政第20號信箱,或郵遞、專人送達本所行政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政府登記有案之汽車輪胎之零售、經銷、維修等業務實體維修廠(場)所且未受停業處分之「車胎批發業(F114050)」或「車胎零售業(F214050)」廠商。(符合任一項即可)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二)付款辦法:如契約範本所訂。須俟上級補助款到所後並須配合鄉庫資金調度狀況付款,因補助款及公庫資金調度事由,恐有延遲付款情形,期間至遲一年為限。(三)電子領標憑據,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六)履約期限自實際簽約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維修費用累計達契約金額為止。(七)清潔車輛機具規格詳如「芬園鄉113年度輪胎積點表」,參考品牌:正新、固特異、石橋或「同等品」輪胎;鏟裝機不限品牌。(八)廠商如欲提出同等品者,於使用同等品前應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功能及效益,或特性等相關書面資料,以供機關審查,其經審查為同等品者,方得使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地址: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電話:049-2522556,傳真:049-252294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