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2180 已決標公告

芬園鄉108年度公墓雜草清除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決標日:108/0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儒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4,000
原始預算
$ 820,000
底價金額
$ 790,000
決標折數
95.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安柔
聯絡電話 (049)2520563
機關代碼 3.76.47.64
單位名稱 芬園鄉立殯葬管理所
機關地址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聯絡人 許安柔
聯絡電話 (049)2520563
傳真號碼 (049)2522949
電子郵件信箱 fenyuan.anne@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行政室洽購或郵購,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暨圖說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72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18 17:00
開標時間 108/02/19 11: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芬園郵政第20號信箱,或郵遞、專人送達本所行政室,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契約範本所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2、登記或設立之證明(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付款辦法:依契約書範本規定。須俟上級補助款到所後並須配合鄉庫資金調度狀況付款,因補助款及公庫資金調度事由,恐有延遲付款情形,期間至遲一年為限。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 施工方式:如契約範本所訂。 (四)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五)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六)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七)有關施工位置請洽詢芬園鄉立殯葬管理所,並自行前往勘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6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安柔
聯絡電話
(049)2520563
機關代碼
3.76.47.64
單位名稱
芬園鄉立殯葬管理所
機關地址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聯絡人
許安柔
聯絡電話
(049)2520563
傳真號碼
(049)2522949
電子郵件信箱
fenyuan.anne@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行政室洽購或郵購,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暨圖說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72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18 17:00
開標時間
108/02/19 11: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芬園郵政第20號信箱,或郵遞、專人送達本所行政室,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契約範本所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2、登記或設立之證明(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付款辦法:依契約書範本規定。須俟上級補助款到所後並須配合鄉庫資金調度狀況付款,因補助款及公庫資金調度事由,恐有延遲付款情形,期間至遲一年為限。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 施工方式:如契約範本所訂。 (四)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五)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六)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七)有關施工位置請洽詢芬園鄉立殯葬管理所,並自行前往勘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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