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電子郵件信箱
c0910371434@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8,654,054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秘書室洽購或郵購,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暨圖說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72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芬園郵政第20號信箱,或郵遞、專人送達本所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政府登記有案之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投標時應繳付之文件影本: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2、登記或設立之證明(98年4
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附加說明
1.暫定評選時間:107年12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2.本案廠商須依評選須知製作服務建議書。,請廠商準時派員參加。簡報所需相關設備(如:筆記型電腦……等),請自行準備。三、公告委員名單:外聘評選委員:自行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李結構師仲彬、李建築師永崇、廖建築師進祿、粘建築師怡鈞」。內派評選委員:「陳課長兆志」(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前揭情形之一,經委員書面通知機關者,機關應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或第7款處理。)
3.款項籌措完成機關再辦理決標,優勝廠商不得以其他原因或理由提出異議或主張其他利益損失求償。
4.本案俟貸款核撥至本所後,再斟酌財源彈性調度無息給付。
5.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政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 ethics@email.chhg.gov.tw,芬園鄉公所政風室廉政服務專線:049-2528074、傳真專線:049-2523882、信箱:芬園郵政1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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