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二段586號
電子郵件信箱
ntws75@huatan.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彰員路二段586號
開標地點
彰化縣花壇鄉彰員路二段586號3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彰員路二段586號3樓行政室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廠商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綜合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以上。
(2)綜合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以上應檢附旅行業執照。
(3)餘詳如投標須知第64、65點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內容:本案服務需求書第六條(二)第7點更正為「每桌用餐人數以10人為原則,不足10人應備1桌、不足五人應備半桌(素食以實際人數,另開桌辦理),第三天晚餐應另備有貴賓桌至少1桌,並由得標廠商依行程規劃適合之餐廳。」;另「甲標封」、「投標須知」有關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亦一併修正。
一、投標文件須於114年12月17日9時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 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彰員路二段586號3樓行政室。
二、開標程序:
(一)廠商投標文件審查時間、地點:114年12月17日上午10時0分在本所3樓會議室公開舉行。【資格審查階段:服務建議書不作內容審查,僅作有無審查】
(二)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三)評選時間、地點:時間及地點由業務單位(民政課)另行通知。
(四)議價:由招標機關另訂時間通知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 投標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代之。
四、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 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六、本所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所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七、未獲選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本所留2份備查)請於評選後15日內至本所領回,逾期視同同意由本所逕行處置。
八、餘詳如招標文件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地址:彰化縣花壇鄉彰員路二段586號、電話:04-7865921分機1314,傳真:04-787946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