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電子郵件信箱
ntws75@ems.huat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期間:俟112年預算通過後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用罄。
2、擴充金額:新臺幣200萬元。
3、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行政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2樓行政室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且營業項目有為汽車修理、汽車維修、汽車材料、汽車精品(百貨)業等汽車相關業務,具履約能力之廠商、公司行號。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餘詳如投標須知第55點。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外標封未載明者,以其他招標文件所載電話)通知於期限內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連繫(例如所有招標文件均未載明電話或以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未接聽等無法連繫之情形)者,視同放棄。。
(二)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四)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視為不合格標。
(五)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六)廠商應納之印花稅稅額達500元以上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2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七)廠商現場領取之招標文件內之投標文件部分使用影本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或領標證明,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花壇鄉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信箱花壇郵政第126號、廉能電話及傳真:04-7875753電子信箱ntws15@ems.huatan.gov.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2段182號、04-7865921分機125、 FAX:04-786998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