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7-022201 已決標公告

長春社區活動中心廣場整建工程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決標日:107/0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合利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39,800
原始預算
$ 1,866,000
底價金額
$ 1,800,000
決標折數
9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金淮
聯絡電話 (04)7865921#103
機關代碼 3.76.47.6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社政課
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聯絡人 邱金淮
聯絡電話 (04)7865921#103
傳真號碼 (04)7879467
電子郵件信箱 ntws75@ems.huat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件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1 09:00
開標時間 107/03/01 09:30
開標地點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6/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送達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公所2樓行政室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者. (二)證明文件: 1、■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4、■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其餘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三)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四)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五)廠商現場領取之招標文件內之投標文件部分使用影本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或領標證明,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六)文件上標有「○○章(印)」字眼者(如標單、投標廠商聲明書等),須蓋章,否則為不合格標。 *其餘詳如本案招標文件等。 **.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箱:ethics@email.chcg.gov.tw。【花壇鄉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信箱花壇郵政第126號、廉能電話及傳真:04-7875753.,電子郵箱:ntws15@ems.huatan.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花壇鄉中山路2段182號、04-7865921轉174、FAX:04-787946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金淮
聯絡電話
(04)7865921#103
機關代碼
3.76.47.6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社政課
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聯絡人
邱金淮
聯絡電話
(04)7865921#103
傳真號碼
(04)7879467
電子郵件信箱
ntws75@ems.huat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件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1 09:00
開標時間
107/03/01 09:30
開標地點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6/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送達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公所2樓行政室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者. (二)證明文件: 1、■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4、■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其餘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三)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四)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五)廠商現場領取之招標文件內之投標文件部分使用影本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或領標證明,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六)文件上標有「○○章(印)」字眼者(如標單、投標廠商聲明書等),須蓋章,否則為不合格標。 *其餘詳如本案招標文件等。 **.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箱:ethics@email.chcg.gov.tw。【花壇鄉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信箱花壇郵政第126號、廉能電話及傳真:04-7875753.,電子郵箱:ntws15@ems.huatan.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花壇鄉中山路2段182號、04-7865921轉174、FAX:04-787946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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