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電子郵件信箱
ntws75@ems.huatan.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內依原契約項目、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上限為標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2樓行政室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後本所通知日起60個日曆天之期間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
廠商資格摘要
依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設立之業者,應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病媒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2人以上、施藥人員證書2人以上、納稅證明(以上證件影本即可)。餘詳如投標須知、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5萬元,預估施作人力數量為75人次,依實際數量辦理結算。
**預估數量乘以估價單價所得之總價若超過本案預算金額,以不合格標論處。
***本案工作人事費、人員保險費、機具費、清潔用品費、文書費及稅捐5%等,一律由得標廠商自行負責。
****使用藥劑--許可證字號:環署衛製字第1558號 異治滅寧1.0%w/w 190公升,由本所提供。
*****本案為單價決標.標價金額最小單位至新台幣單位「元」,「元」以下不計。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三)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四)廠商現場領取之招標文件內之投標文件部分使用影本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或領標證明,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五)文件上標有「○○章(印)」字眼者(如標單、投標廠商聲明書等),須蓋章,否則為不合格標。
(六)其餘詳如本案招標文件等。
(七)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箱:ethics@email.chcg.gov.tw。【花壇鄉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信箱花壇郵政第126號、廉能電話及傳真:04-787575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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