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7@huatan.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開標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登記開業之1.建築師事務所或2、土木或結構等技師事務所,或;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土木或結構等工程技術服務者。
其他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程序:
(一廠商投標文件審查時間、地點:113年12月31日上午10時在本所二樓會議室公開舉行。【資格審查階段:企劃書不作內容審查,企劃書僅做有無審查】
(二)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
(三)服務企劃書等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民政課)另行通知。
(四)議約(價):由招標機關另訂時間通知符合需求廠商辦理議約(價)。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三)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四)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五)廠商現場領取之招標文件內之投標文件部分使用影本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或領標證明,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六)文件上標有「○○章(印)」字眼者(如標單、投標廠商聲明書等),須蓋章,否則為不合格標。
(七)電子領標廠商於投標時須附上該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其餘詳如本案招標文件等。
**.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箱:ethics@email.chcg.gov.tw。【花壇鄉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信箱花壇郵政第126號、廉能電話及傳真:04-7875753.,電子郵箱:ntws15@huatan.ch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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