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3-112601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114年度村鄰長暨調解委員文康活動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決標日:113/11/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亞冠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95,000
原始預算
$ 2,695,000
底價金額
$ 2,69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怡玲小姐
聯絡電話 (04)7865921#115
機關代碼 3.76.47.63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聯絡人 黃怡玲小姐
聯絡電話 (04)7865921#115
傳真號碼 (04)7879467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7@huatan.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1/19
原公告日 113/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04 09:00
開標時間 113/12/04 10:00
開標地點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2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01月01日至114年6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基本資格:經交通部觀光局登記有案之甲種、乙種或綜合旅行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交通部旅行業執照影本。 3、旅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有效期限內)。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外,依其他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不得作為廠商納稅之證明。 5、餘詳如投標須知第53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因修改招標文件【服務需求書、報價單】,延長等標期於113年12月04日辦理開標。 一、投標文件須於113年12月04日9時0分0秒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2樓行政室。 二、開標程序: 1、廠商投標文件審查時間、地點:113年12月04日上午10時0分在本所2樓會議室公開舉行【服務建議書不作內容審查,僅作有無審查】。 2、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3、評選時間、地點:時間由業務單位(民政課)另行通知,地點於本所2樓會議室。 4、議價:由招標機關另訂時間通知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外標封未載明者,以其他招標文件所載電話)通知於期限內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連繫(例如所有招標文件均未載明電話或以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未接聽等無法連繫之情形)者,視同放棄。 四、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五、廠商應納之印花稅稅額達500元以上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2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六、申請發還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或其他擔保者,請逕洽本所業務單位辦理。 七、本所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所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八、餘詳如招標文件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地址: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2段1號、電話:04-7865921分機174,傳真:04-7879467)8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6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怡玲小姐
聯絡電話
(04)7865921#115
機關代碼
3.76.47.63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聯絡人
黃怡玲小姐
聯絡電話
(04)7865921#115
傳真號碼
(04)7879467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7@huatan.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1/19
原公告日
113/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04 09:00
開標時間
113/12/04 10:00
開標地點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2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01月01日至114年6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基本資格:經交通部觀光局登記有案之甲種、乙種或綜合旅行業。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交通部旅行業執照影本。 3、旅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有效期限內)。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外,依其他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不得作為廠商納稅之證明。 5、餘詳如投標須知第53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因修改招標文件【服務需求書、報價單】,延長等標期於113年12月04日辦理開標。 一、投標文件須於113年12月04日9時0分0秒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2樓行政室。 二、開標程序: 1、廠商投標文件審查時間、地點:113年12月04日上午10時0分在本所2樓會議室公開舉行【服務建議書不作內容審查,僅作有無審查】。 2、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3、評選時間、地點:時間由業務單位(民政課)另行通知,地點於本所2樓會議室。 4、議價:由招標機關另訂時間通知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外標封未載明者,以其他招標文件所載電話)通知於期限內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連繫(例如所有招標文件均未載明電話或以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未接聽等無法連繫之情形)者,視同放棄。 四、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五、廠商應納之印花稅稅額達500元以上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2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六、申請發還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或其他擔保者,請逕洽本所業務單位辦理。 七、本所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所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八、餘詳如招標文件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地址: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2段1號、電話:04-7865921分機174,傳真:04-7879467)8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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