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3-010301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花壇鄉反射鏡、路名牌及道路標線設置及維修採購(開口契約)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決標日:112/1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奇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8,000
原始預算
$ 600,000
底價金額
$ 52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6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9 - 其他預鑄金屬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柳雪惠
聯絡電話 (04)7865921#178
機關代碼 3.76.47.6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建設課
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聯絡人 柳雪惠
聯絡電話 (04)7865921#178
傳真號碼 (04)7869982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7@huatan.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03 09:00
開標時間 113/01/03 10:00
開標地點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2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履約金額達60萬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有案並具履約能力之廠商。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3、■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其餘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外標封未載明者,以其他招標文件所載電話)通知於期限內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連繫(例如所有招標文件均未載明電話或以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未接聽等無法連繫之情形)者,視同放棄。 2.餘詳如招標文件等。 3.六十、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局第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地址及電話: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信箱:臺北郵局第14-153號信箱、電子郵箱:gechief-p@mail.moj.gov.tw、服務專線: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中區機動工作站檢舉電話:04-24615588、信箱:臺中郵局第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第60000號信箱。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箱:ethics@email.chcg.gov.tw。【花壇鄉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信箱花壇郵政第126號、廉能電話及傳真:04-787575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2段182號、04-7865921分機170、FAX:04-786998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柳雪惠
聯絡電話
(04)7865921#178
機關代碼
3.76.47.6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建設課
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聯絡人
柳雪惠
聯絡電話
(04)7865921#178
傳真號碼
(04)7869982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7@huatan.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03 09:00
開標時間
113/01/03 10:00
開標地點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2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履約金額達60萬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有案並具履約能力之廠商。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3、■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其餘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外標封未載明者,以其他招標文件所載電話)通知於期限內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連繫(例如所有招標文件均未載明電話或以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未接聽等無法連繫之情形)者,視同放棄。 2.餘詳如招標文件等。 3.六十、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局第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地址及電話: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信箱:臺北郵局第14-153號信箱、電子郵箱:gechief-p@mail.moj.gov.tw、服務專線: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中區機動工作站檢舉電話:04-24615588、信箱:臺中郵局第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第60000號信箱。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箱:ethics@email.chcg.gov.tw。【花壇鄉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信箱花壇郵政第126號、廉能電話及傳真:04-787575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2段182號、04-7865921分機170、FAX:04-786998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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