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7@huatan.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開標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起360日曆天(不含機關審查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1.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執業執照影本(或開業證書影本)、技師證書影本、納稅證明影本、有效期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影本、納稅證明影本、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
3.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機構、團體:立案證明或其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
(二)證明文件: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技師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開標程序:
(一廠商投標文件審查時間、地點:112年8月3日上午10時在本所二樓會議室公開舉行。【資格審查階段:服務建議書不作內容審查,僅做有無審查】
(二)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
(三)服務建議書等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建設課)另行通知。
(四)議約(價):由招標機關另訂時間通知優勝廠商辦理議約(價)。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三)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四)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五)廠商現場領取之招標文件內之投標文件部分使用影本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或領標證明,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六)文件上標有「○○章(印)」字眼者(如標單、投標廠商聲明書等),須蓋章,否則為不合格標。
(七)電子領標廠商於投標時須附上該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其餘詳如本案招標文件等。
**.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箱:ethics@email.chcg.gov.tw。【花壇鄉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信箱花壇郵政第126號、廉能電話及傳真:04-7875753.,電子郵箱:ntws15@ems.huatan.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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