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電子郵件信箱
ntws75@ems.huata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3彰化縣花壇鄉南口村中山路2段18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送達本所二樓行政室、掛號郵寄花壇郵政第49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有案並具履約能力之廠商。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3、■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其餘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1式1份。含企劃書1式6份、樣品(夏季服飾為短袖+長褲、冬季服飾為外套+長褲)。
二、開標程序:
(一)廠商投標文件審查時間、地點:106年11月07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所二樓會議室公開舉行。本案就投標廠商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階段:企劃書及樣品不作內容審查。企劃書僅做份數審查、樣品僅作有無提供之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方得參加後續評審作業。
(二)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
(三)企劃書等評審時間、地點:106年11月07日下午14時30分開始在本所二樓會議室舉行評審。
(四)議約(價):由招標機關另訂時間通知優勝廠商辦理議約(價)。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02)8789-7548傳真電號(02)8789-7554;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04)722-2151分機1515傳真電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地址及電話: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0800286586傳真電話(02)25621156;中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60000號信箱;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4)723-2708、(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mailto:ethics@email.chcg.gov.tw【花壇鄉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專線04-7875753信箱:花壇郵政126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花壇鄉中山路2段182號、聯絡人:清潔隊 ,電話:04-7865921轉125 ,傳真:04-787946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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