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6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7段495號
電子郵件信箱
ajie0619@fuxing.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06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7段495號(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6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7段495號(一樓行政課收發)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14年12月31日完成,承攬廠商應於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完成或完成當次派工逾契約金額或已達本案公告採購金額時,以機關通知完成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開口契約性質,數量不確定僅供預估且無大宗物料須備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如因政府發布停止上班,而未能開標者,開標時間,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上午10時10分,領標及投標之截止期限亦順延至開標當日上午9時30分。
二、進入本所建議全程配戴口罩,如本所會議室量能不足,屆時將另擇地點開標。
三、如為前一次招標已領電子領標之廠商,得以原投標文件再次投標(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切結書、授權書、投標廠商聲明書等文件,請廠商自行更改新日期並蓋章校正);另電子領標之廠商應檢附前一次電子領標序號。
備註:
1. 本採購數量為履約期間預估需求數量,實際數量依本所實際派工之數量。
2. 本所溝蓋緊急交辦工程,多屬須立即辦理改善之工程,為保障民眾行的安全,廠商接獲本所承辦通知後(不以書面為準,得以Line或電話等形式不拘可供廠商知悉其搶修位置並於承辦限定完成時效內改善完成,並檢附施工前、中、後照片以書面送達本所,以利確認工程施作完成。緊急交辦工程如未在本所通知時效72小時內完成,遲延履約視同本契約書第十七條內容辦理。因屬本所緊急交辦工程,該工程如在本案工程派工期間,不列入該次派工彙整單,列計入下次派工彙整單。
3. 表列數量為預估履約期間之需求數量,實際數量以機關通知執行之數量為準。
4. 以上項目數量得於契約金額內互相勻用。
5. 福興鄉風災、水災及地震災害或相類似緊急災害發生時,本所如以電話、Line、傳真方式等型式通知承攬廠商,承攬廠商須1小時回復,並於2小時內至本所指定地點警戒或進行辦理搶修作業,除有不可抗力因素確無法前往並續後經機關同意不在此限。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地址:506彰化縣福興鄉彰鹿路七段495號;電話:04-777206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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