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48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清潔隊115年度車輛保養維修服務 (開口契約)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決標日:114/1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信安汽車修配廠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37,500
原始預算
$ 2,250,000
底價金額
$ 2,160,000
決標折數
98.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5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金財或白志全
聯絡電話 (04)8852121#216
機關代碼 3.76.47.56
單位名稱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聯絡人 許金財或白志全
聯絡電話 (04)8852121#216
傳真號碼 (04)8819045
電子郵件信箱 ch25@xihu.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所得視得標廠商之執行情形及實際需求於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300,000元;增購內容及數量則依據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增購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9 17:00
開標時間 114/12/30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案係決標日或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者維修總費用達契約上限為止,即視為合約終止。詳如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合法登記有案營業項目具汽車修理業者,且未受停業處份之業 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開標時廠商經通知後如果未到場,廠商減價、說明、比減價格,依其政府採購法及施行細則規定視同放棄之權利。 (二)本機關所發之招標文件,廠商應詳為檢閱點清,如有遺漏,應即請本機關補足。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 (三)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本標案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由本所通知後7個日曆天內依規定格式及所需文件製作契約書並用印完成送達機關,辦理簽約手續。 (五)履約期限: 案係決標日或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者維修總費用達契約上限為止,即視為合約終止。 (決標日若早於115年1月1日者,契約起日為115年1月1日;決標日若晚於115年1月1日者,契約起日為決標日) (六)付款辦法-分批付款:每月10日前送前月份結算計價明細及請款明細清冊、維修估價暨確認簽收單、維修施作前、中、後照片等(1式2份)並檢據向本所清潔隊請款,(每月結算付款。年底因會計年度結算本(12)月須於履約期限12月31日將請款核銷資料送達本所請款。) (七)廠商標價若超過本標案積點單價者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廠商最低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之「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九)本須知(含招標規範)為合約條件之一,效力視同契約。 (十)採購標的涉及智慧財產權者,機關取得全部權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金財或白志全
聯絡電話
(04)8852121#216
機關代碼
3.76.47.56
單位名稱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聯絡人
許金財或白志全
聯絡電話
(04)8852121#216
傳真號碼
(04)8819045
電子郵件信箱
ch25@xihu.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所得視得標廠商之執行情形及實際需求於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300,000元;增購內容及數量則依據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增購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9 17:00
開標時間
114/12/30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案係決標日或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者維修總費用達契約上限為止,即視為合約終止。詳如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合法登記有案營業項目具汽車修理業者,且未受停業處份之業 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開標時廠商經通知後如果未到場,廠商減價、說明、比減價格,依其政府採購法及施行細則規定視同放棄之權利。 (二)本機關所發之招標文件,廠商應詳為檢閱點清,如有遺漏,應即請本機關補足。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 (三)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本標案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由本所通知後7個日曆天內依規定格式及所需文件製作契約書並用印完成送達機關,辦理簽約手續。 (五)履約期限: 案係決標日或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者維修總費用達契約上限為止,即視為合約終止。 (決標日若早於115年1月1日者,契約起日為115年1月1日;決標日若晚於115年1月1日者,契約起日為決標日) (六)付款辦法-分批付款:每月10日前送前月份結算計價明細及請款明細清冊、維修估價暨確認簽收單、維修施作前、中、後照片等(1式2份)並檢據向本所清潔隊請款,(每月結算付款。年底因會計年度結算本(12)月須於履約期限12月31日將請款核銷資料送達本所請款。) (七)廠商標價若超過本標案積點單價者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廠商最低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之「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九)本須知(含招標規範)為合約條件之一,效力視同契約。 (十)採購標的涉及智慧財產權者,機關取得全部權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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