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38 已截止

115年度溪湖鎮公所登革熱及環境消毒噴藥委外服務(開口契約)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公告日:114/11/11 截止日:114/1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5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11/1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顏晴永或歐恩潔
聯絡電話 (04)8852121#233
機關代碼 3.76.47.56
單位名稱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聯絡人 顏晴永或歐恩潔
聯絡電話 (04)8852121#233
傳真號碼 (04)8819045
電子郵件信箱 ch54@xihu.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付款,每份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8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9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預算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4.病媒防治業許可證5.兩張以上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證6.企劃書一式6份7.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承做之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機關指定之開標場所,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本案開標時間)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三)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四)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將契約完成廠商用印送達招標機關辦理訂約程序。 (六)屆時若因COVID-19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所得將活動展期或取消,得標廠商應予同意,並不得以任何名義要求額外收取費用。 (七)備註:如遇雨天、颱風天或因故必須停止消毒工作,當天不施作,另擇他日施作(在履約期限內),日期由本所與廠商商議雙方同意後施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1/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56
聯絡人
顏晴永或歐恩潔
聯絡電話
(04)8852121#233
機關代碼
3.76.47.56
單位名稱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聯絡人
顏晴永或歐恩潔
聯絡電話
(04)8852121#233
傳真號碼
(04)8819045
電子郵件信箱
ch54@xihu.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付款,每份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8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9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預算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4.病媒防治業許可證5.兩張以上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證6.企劃書一式6份7.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承做之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機關指定之開標場所,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本案開標時間)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三)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四)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將契約完成廠商用印送達招標機關辦理訂約程序。 (六)屆時若因COVID-19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所得將活動展期或取消,得標廠商應予同意,並不得以任何名義要求額外收取費用。 (七)備註:如遇雨天、颱風天或因故必須停止消毒工作,當天不施作,另擇他日施作(在履約期限內),日期由本所與廠商商議雙方同意後施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1/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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