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32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溪湖鎮生命禮儀館設置工程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決標日:114/09/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崧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7,600,000
原始預算
$ 137,715,554
底價金額
$ 137,700,000
決標折數
99.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歐恩潔或白志全
聯絡電話 (04)8852121#106
機關代碼 3.76.47.56
單位名稱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聯絡人 歐恩潔或白志全
聯絡電話 (04)8852121#106
傳真號碼 (04)8819044
電子郵件信箱 ch84@xihu.chc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11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9,865,759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擬增購之項目:契約內工項或其他配合施工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工程竣工日止。 (三)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增購金額上限為標餘款(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0,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403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付款,每份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08 17:00
開標時間 114/09/09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6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依招標文件或通知所定各階段開標之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三)、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將契約完成廠商用印送達機關辦理訂約程序。 (四)、空污費由廠商負責申報及代繳並檢據向機關請領。 (五)、本採購屬預算金額1,000萬以上之工程採購,依「工程價格資料庫作業辦法」規定,得標廠商請依本招標文件所附空白標單格式於決標日起15日內提送決標後單價電子檔(.xml檔案格式)至機關。 (六)、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七)、得標廠商需將空調工程部分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規定分包予領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之『冷凍空調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歐恩潔或白志全
聯絡電話
(04)8852121#106
機關代碼
3.76.47.56
單位名稱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聯絡人
歐恩潔或白志全
聯絡電話
(04)8852121#106
傳真號碼
(04)8819044
電子郵件信箱
ch84@xihu.chc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11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9,865,759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擬增購之項目:契約內工項或其他配合施工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工程竣工日止。 (三)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增購金額上限為標餘款(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0,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403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付款,每份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08 17:00
開標時間
114/09/09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6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依招標文件或通知所定各階段開標之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三)、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將契約完成廠商用印送達機關辦理訂約程序。 (四)、空污費由廠商負責申報及代繳並檢據向機關請領。 (五)、本採購屬預算金額1,000萬以上之工程採購,依「工程價格資料庫作業辦法」規定,得標廠商請依本招標文件所附空白標單格式於決標日起15日內提送決標後單價電子檔(.xml檔案格式)至機關。 (六)、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七)、得標廠商需將空調工程部分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規定分包予領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之『冷凍空調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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