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25 已決標公告

「溪湖轉運站新建工程委託監造及相關作業案」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決標日:111/05/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黃錫洲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50,000
原始預算
$ 2,055,295
底價金額
$ 2,0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順全或邱惠敏
聯絡電話 (04)8852121#215
機關代碼 3.76.47.56
單位名稱 建設觀光課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聯絡人 楊順全或邱惠敏
聯絡電話 (04)8852121#215
傳真號碼 (04)8813108
電子郵件信箱 ch92@ems.chi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1,280,24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5/30
原公告日 111/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購或洽購文件費用為新台幣300元整(概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06 17:00
開標時間 111/06/07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期程長達一年以上,為避免履約無法如期,影響工程。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依各分項工期內完成,至工程驗收合格取得使用執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六十四、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具履約能力及與本案規劃設計有關者: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執業執照。 b.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c.納稅證明。 3. 切結書。 4.服務建議書。 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八十二、 其他須知(請機關自行訂定。例如:採共同投標、統包、替代方案、國內廠商標價優惠、適用或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或優先採購環保產品等方式辦理者,應注意依相關法規,將應於招標文件載明事項納入。): 1.本案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本案開標時間)辦理者,視同放棄。 3.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4.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5.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投標廠商資格符合者,方進入評選,評選時間另為通知,評選地點:彰化縣溪湖鎮青雅路58號1樓(溪湖鎮公所)。 ***修正勞務採購契約~~詳如修正對照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地址: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電話:04-8852121、傳真:04-88131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5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順全或邱惠敏
聯絡電話
(04)8852121#215
機關代碼
3.76.47.56
單位名稱
建設觀光課
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聯絡人
楊順全或邱惠敏
聯絡電話
(04)8852121#215
傳真號碼
(04)8813108
電子郵件信箱
ch92@ems.chi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1,280,24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5/30
原公告日
111/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購或洽購文件費用為新台幣300元整(概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06 17:00
開標時間
111/06/07 10:00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期程長達一年以上,為避免履約無法如期,影響工程。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2樓行政室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依各分項工期內完成,至工程驗收合格取得使用執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六十四、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具履約能力及與本案規劃設計有關者: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執業執照。 b.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c.納稅證明。 3. 切結書。 4.服務建議書。 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八十二、 其他須知(請機關自行訂定。例如:採共同投標、統包、替代方案、國內廠商標價優惠、適用或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或優先採購環保產品等方式辦理者,應注意依相關法規,將應於招標文件載明事項納入。): 1.本案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本案開標時間)辦理者,視同放棄。 3.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4.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5.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投標廠商資格符合者,方進入評選,評選時間另為通知,評選地點:彰化縣溪湖鎮青雅路58號1樓(溪湖鎮公所)。 ***修正勞務採購契約~~詳如修正對照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地址: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電話:04-8852121、傳真:04-88131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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