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22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北斗鎮公有零售市場設施改善工程」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彰化縣北斗鎮公所 決標日:109/08/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劉宇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2,544
原始預算
$ 202,678
底價金額
$ 194,571
決標折數
98.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北斗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5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謝志亮
聯絡電話 (04)8884166#226
機關代碼 3.76.47.54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
聯絡人 謝志亮
聯絡電話 (04)8884166#226
傳真號碼 (04)8873478
電子郵件信箱 lian77@ms1.peito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2,67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 經濟部
補助金額 202,67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8/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北斗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正;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及郵資60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總務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8/25 09:00
開標時間 109/08/25 10:00
開標地點 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或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一)、建築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建築師開業證書。 (二)、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相關技師之執業執照。 (三)、相關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2.彰化縣北斗鎮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專線04-8885815。彰化縣北斗鎮公所廉政電子信箱ethics@ms1.peitou.gov.tw。 3.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電話:04-8884166轉255;傳真:04-8877761)。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
評審時間.地點 詳招標文件。 ※本所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利益衝突迴避」下載),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北斗鎮公所(地址: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電話:04-8884166、傳真:04-887776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8/2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54
聯絡人
謝志亮
聯絡電話
(04)8884166#226
機關代碼
3.76.47.54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
聯絡人
謝志亮
聯絡電話
(04)8884166#226
傳真號碼
(04)8873478
電子郵件信箱
lian77@ms1.peito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2,67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 經濟部
補助金額
202,67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8/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北斗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正;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及郵資60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總務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8/25 09:00
開標時間
109/08/25 10:00
開標地點
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或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一)、建築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建築師開業證書。 (二)、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相關技師之執業執照。 (三)、相關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2.彰化縣北斗鎮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專線04-8885815。彰化縣北斗鎮公所廉政電子信箱ethics@ms1.peitou.gov.tw。 3.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電話:04-8884166轉255;傳真:04-8877761)。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
評審時間.地點
詳招標文件。 ※本所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利益衝突迴避」下載),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北斗鎮公所(地址:521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公所街2號、電話:04-8884166、傳真:04-887776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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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8/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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