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109414108@hemei.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履約期限內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依原契約條件期間辦理後續擴充金額設計監造費不超過新台幣25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辦理委託規劃設計監造之勞務採購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履約期限
自簽訂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累積值達8000萬元整終止(詳契約第7點)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登記有案之建築師(技師)事務所,登錄之營業項目,應包含本採購標的之工作。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營業項目應包含本採購標的之工作,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須符合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完成登記者。
廠商應附具之文件:1、 建築師(技師)事務所:建築師(技師)執業執照(執業項目應包含本採購標的之工作)、建築師(技師)證書、當年度會員證、最近納稅資料證明(未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2)最近納稅資料證明(未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其他:弊案檢舉電話、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政風室、電話:04-7554205、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政風室收。
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電話:04-7560620#207、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一)、決標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二)、本所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所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三)、請於收件截止日期前,將相關資料證明文件、服務建議書12份〈內容請參考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密封後裝入標封內,送達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逾期為不合格標。
(四)、評選日期、評選地點: 另行通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