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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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營運期間經營表現良好,無重大異常疏失,經機關同意可續約2年,續約以1次為限,廠商須於履約期限之3個月前提出續約申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於辦公時間內在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洽購或郵購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辦理和美鎮圓環停車場收費委託經營管理之勞務採購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或自訂約次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自然人及營業項目具有停車場經營業務之公司均可參加投標。但自然人得標後應依商業登記法規定以獨資方式辦理登記。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請檢附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或免繳納自然人綜合所得稅證明者,請檢附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於辦公時間內在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洽購或郵購。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至本所行政課洽購或郵購(郵購附68元A4回郵信封、匯票抬頭「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招標文件收受方式及地點】投標文件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
其他:弊案檢舉電話、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政風室、電話:04-7554205、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政風室收。
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電話:04-7560620#206、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一)、如需購買紙本招標文件,為免久候,請先電洽本所發包室,電話:04-7560620#315。
(二)、決標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三)、本所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所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四)、請於收件截止日期前,將相關資料證明文件、服務建議書10份〈內容請參考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密封後裝入標封內,送達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逾期為不合格標。
(五)、評選日期、評選地點:另行通知。(簡報地點:本所三樓會議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