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5604048@ems.homei-city.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日依規劃時程提出期初、期中、期末報告及最終成果。(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事務所)。(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
國定古蹟特定資格: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四年以上者。
(二)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事務所):建築師證書、有效期內開業證書及有效期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等影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之執行主持人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 國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
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四年以上者。前項各款規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請檢附結算驗收證明書等佐證文件;契約書、決標公告或雙方往來文書等資料,無法視為「實際執行完成」證明。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本採購之執行主持人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二)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
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檢附古蹟類-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等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12.12.29下午15:00修正:
(一)勞務採購契約為112.11.24版本。
(二)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第5條及第7條規定。
【招標文件收受方式及地點】投標文件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
其他:弊案檢舉電話、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政風室、電話:04-7554205、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政風室收。
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電話:04-7560620#123、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一、決標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二、本所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所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三、請於收件截止日期前,將相關資料證明文件、服務建議書十份〈內容請參考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密封後裝入標封內,送達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逾期為不合格標。
四、評選日期、評選地點:113 年01 月22日下午14時0 分。(簡報地點:本所三樓會議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