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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於辦公時間內在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洽購或郵購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應檢具新換領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等影本,工地負責人應為消防設備師(士)並檢附證照,勞保在職證明和相關職業工會會員證。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於辦公時間內在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洽購或郵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圖說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至本所行政課洽購或郵購(郵購附回郵信封郵資68元、匯票抬頭「彰化縣和美鎮公所」新台幣200元整)。
其他:弊案檢舉電話、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政風室、電話:04-7554205、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政風室收。 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電話:04-7560620--205、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112.0525上午9:06修正:
(一)修正投標須知第六十五條:「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應檢具新換領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等影本,工地負責人應為消防設備師(士)並檢附證照,勞保在職證明和相關職業工會會員證。
(二)修正設計圖說。
112.05.31下午14:33修正:
刪除「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108.10.23版」,新增「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108.10.23版-消防」。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