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ailing1012@lukang.ch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927,061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履約期限內,金額或數量上限: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工程決標後配合機關實際需求或為配合工地現況實際需要進行延伸以維工程完整性者,於本案履約期限內,追加相關之項目,並以7,510萬1,290元整為上限。
適用條款
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或第10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臺幣500元正;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請廠商自行貼79元郵票),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行政課」收。2、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臺幣25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15%)
開標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鹿港鎮公所2樓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0/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有案之政府登記有案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者,投標時應附之文件影本: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得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2、投標文件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彰化縣鹿港鎮公所行政課(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3、鹿港鎮公所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地址及電話: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047772006。
4、本案招標文件未詳盡者請參照政府採購法。
5、配合執行中央政策-「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可免費使用開源軟體LibreOffice 開啟ODT、ODS,以及ODP等副檔名檔案。
6、繳納押標金建議避免ATM或網路銀行轉帳,以利縮短開標時間。
7、若以現金形式繳納請事先至鹿港鎮公所-行政課索取繳款單後至鹿港鎮農會繳納。
8、若以匯款形式繳納押標金,請備註款項內容(公司名稱、標案案名)。
9、倘若非為決標對象(匯款形式繳納押標金之廠商),退還匯款之押標金需約2週作業流程(自決標日起並扣30元匯款費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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