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4-113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縣定古蹟彰化西門福德祠修復工程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決標日:115/01/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奕森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668,800
原始預算
$ 7,116,846
底價金額
$ 6,805,000
決標折數
98.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5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玉青 小姐
聯絡電話 (04)7229150#21
機關代碼 3.76.47.51
單位名稱 寺廟室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74號
聯絡人 林玉青 小姐
聯絡電話 (04)7229150#21
傳真號碼 (04)7228893
電子郵件信箱 ttf@changhua.ch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20,685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7,116,84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622,724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895 -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五期)計畫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74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廠商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1/13 13:30
開標時間 115/01/13 14:30
開標地點 彰化市公所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彰化市公所押標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3/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市光復路74號(彰化市公所行政課發包中心) 或電子投標http://web.pcc.gov.tw。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3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請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三)廠商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廠商特定資格:(一)廠商實績: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承包古蹟或歷史建築工程,且完成二件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工程實績證明,並出具完工驗收證明、(二)工地負責人: (1)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請檢附實務工程經驗之證明文件。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三)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證明文件: (1)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四)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擬聘用人員應填妥簡歷表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1.付款辦法:分期付款:另詳契約條款。 2.保固期間:非結構物3年;結構物5年。 3.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止,上班時間內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行政課發包中心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彰化市光復路74號(彰化市公所行政課發包中心) 或電子投標http://web.pcc.gov.tw 6.招標文件售價及購買文件之付款方式:招標文件每份200元,廠商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購者須付回郵及大信封,郵資100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市光復路74號「發包中心」;電子領標費用每份100元(不含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8.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政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9.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10.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11.本所政風室相關資訊如下:(一)廉政電話:(04)7222141轉2301~2303、(二)傳真暨廉政專線:(04)7222144、(三)電子廉政信箱:ethics2301@changhua.chcg.gov.tw。 12.本所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玉青 小姐
聯絡電話
(04)7229150#21
機關代碼
3.76.47.51
單位名稱
寺廟室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74號
聯絡人
林玉青 小姐
聯絡電話
(04)7229150#21
傳真號碼
(04)7228893
電子郵件信箱
ttf@changhua.ch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20,685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7,116,84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622,724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895 -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五期)計畫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74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廠商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1/13 13:30
開標時間
115/01/13 14:30
開標地點
彰化市公所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彰化市公所押標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3/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市光復路74號(彰化市公所行政課發包中心) 或電子投標http://web.pcc.gov.tw。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3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請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三)廠商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廠商特定資格:(一)廠商實績: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承包古蹟或歷史建築工程,且完成二件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之工程實績證明,並出具完工驗收證明、(二)工地負責人: (1)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請檢附實務工程經驗之證明文件。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三)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證明文件: (1)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四)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擬聘用人員應填妥簡歷表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1.付款辦法:分期付款:另詳契約條款。 2.保固期間:非結構物3年;結構物5年。 3.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止,上班時間內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行政課發包中心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彰化市光復路74號(彰化市公所行政課發包中心) 或電子投標http://web.pcc.gov.tw 6.招標文件售價及購買文件之付款方式:招標文件每份200元,廠商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購者須付回郵及大信封,郵資100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市光復路74號「發包中心」;電子領標費用每份100元(不含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8.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政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9.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10.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11.本所政風室相關資訊如下:(一)廉政電話:(04)7222141轉2301~2303、(二)傳真暨廉政專線:(04)7222144、(三)電子廉政信箱:ethics2301@changhua.chcg.gov.tw。 12.本所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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