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23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環保義工團體傷害保險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決標日:110/12/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0,800
原始預算
$ 374,400
底價金額
$ 296,400
決標折數
94.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4 - 保險及退休基金輔助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諶海萍 小姐
聯絡電話 (04)7122288#217
機關代碼 3.76.47.51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74號
聯絡人 諶海萍 小姐
聯絡電話 (04)7122288#217
傳真號碼 (04)7228893
電子郵件信箱 ttf@ems.changhu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74,4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不逾預算金額以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增購,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起算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7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300元,廠商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10 11:30
開標時間 110/12/10 15:00
開標地點 本所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萬8,4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彰化市公所押標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1/1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行政課發包中心或郵遞至彰化郵政023-0070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二)最近一期或前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保險營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付款辦法:分期付款:另詳契約條款。 2.保固期限:無。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止,上班時間內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行政課發包中心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彰化郵政023-0070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5.招標文件售價及購買文件之付款方式:招標文件每份300元,廠商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購者須付回郵及大信封,郵資200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市光復路74號「發包中心」;電子領標費用每份150元(不含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疑義者,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天,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7.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處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8.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9.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10.本所政風室相關資訊如下:(一)廉政電話:(04)7222141轉2301~2303、(二)廉政信箱:彰化郵政23-354號信箱、(三)傳真暨廉政專線:(04)7222144、(四)電子廉政信箱:politics@ems.changhua.gov.tw。 11.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10 11: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諶海萍 小姐
聯絡電話
(04)7122288#217
機關代碼
3.76.47.51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74號
聯絡人
諶海萍 小姐
聯絡電話
(04)7122288#217
傳真號碼
(04)7228893
電子郵件信箱
ttf@ems.changhu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74,4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不逾預算金額以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增購,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起算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7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300元,廠商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10 11:30
開標時間
110/12/10 15:00
開標地點
本所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萬8,4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彰化市公所押標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1/1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行政課發包中心或郵遞至彰化郵政023-0070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二)最近一期或前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之保險營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付款辦法:分期付款:另詳契約條款。 2.保固期限:無。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止,上班時間內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行政課發包中心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彰化郵政023-0070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5.招標文件售價及購買文件之付款方式:招標文件每份300元,廠商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購者須付回郵及大信封,郵資200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市光復路74號「發包中心」;電子領標費用每份150元(不含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疑義者,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天,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7.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處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8.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9.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10.本所政風室相關資訊如下:(一)廉政電話:(04)7222141轉2301~2303、(二)廉政信箱:彰化郵政23-354號信箱、(三)傳真暨廉政專線:(04)7222144、(四)電子廉政信箱:politics@ems.changhua.gov.tw。 11.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1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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