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成功里中山路二段一六二號
電子郵件信箱
rita0827@mail.chshb.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40萬元(含107年度預算金額新臺幣190萬元,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50萬元整)。若處遇案量增加導致處遇費用不足,得於契約存續期間洽各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手續,預估後續擴充金額總計不超過新臺幣5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成功里中山路二段一六二號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成功里中山路二段一六二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成功里中山路二段一六二號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以下資格符合其一即可)
1、經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且設有精神科之醫院,編制有精神科醫師、心理師、醫事或社工師等專業人員等資格。
2、經政府立案且具性侵害防治實務經驗之機構、團體(須有配合執行業務之心理師、醫事或社工師等專業人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資格:(以下資格符合其一即可)
1、經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且設有精神科之醫院,編制有精神科醫師、心理師、醫事或社工師等專業人員等資格。
2、經政府立案且具性侵害防治實務經驗之機構、團體(須有配合執行業務之心理師、醫事或社工師等專業人員)。
(二)應檢附文件:
1、醫療院所執業證明或機構、團體立案證書影本(如為醫療院所需另附評鑑合格證明文件)。
2、參與本案執行之精神科醫師之專業人員證書影本。
3、參與本案執行之心理師、醫事或社工師等專業人員證書影本。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衛生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電話04-7115141,傳真04-711741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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