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ana27@chep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增購本採購機關交付底渣數量4萬1,000公噸或本採購案期滿議定後1年,擴充金額上限3,854萬元,以先到者為止,單價依原契約規定核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約)會議,但擴充採購之履約項目有增減變更者,雙方另行議價(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行政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體育館2樓第二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為底渣分選設備建置與操作營運及維護之擔保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體育館2樓行政科。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底渣分選設備履約期限及底渣分選設施營運管理營運期限詳工作規範第4點及契約第7條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詳契約第5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具備承攬本採購之政府登記合格立案之公司行號,且所營事業包含【機械安裝業】、【資源回收業】、【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清理業】、【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擇一。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具有承攬焚化底渣篩分設備安裝、焚化底渣處理再利用、廢棄物處理設施(安裝或修繕或操作)相關經驗(擇一),須檢附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聲明書。
■當次公告序號之領標證明。
■切結書1(廠商)。
■委託代理授權書(若有授權代表可於當場提出)。
■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投標標價清單。
■採購標單。
二、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本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不實之文件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三、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箱:ethics@email.chcg.gov.tw。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政風室)廉政服務專線:04-7115655#901、電子郵件信箱:a550010@chepb.gov.tw。
四、其他須知:
(一) 截止投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二) 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三) 本局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局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四) 焚化底渣分選設施建置空間勘查及查閱,於等標期間,投標廠商可於招標公告日次日起至投標截止日前7個日曆天之機關上班時間內(上午8:00~12:00及下午13:00~17:00),至焚化底渣分選設施預計建置空間勘查及查閱廠房竣工文件(不得攜出彰化縣溪州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赴彰化縣溪州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前需先行電話洽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聯絡人:黃世勳,電話:(04)7115655轉613)安排。廠商未至現場勘查者,視同確實了解基地現況)。
五、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於縣府預算倘未完成立法程序及中央補助款核定前,得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及補助款通過,將另案函知廠商決標事宜,並以縣府預算通過或中央補助款核定為決標(期在後為決標)。如縣府預算或中央補助款預算遭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核定通過之預算調整,調整內容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協議,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另廠商報價期限逾預算補助款核定前,廠商報價效期已過且不願延長者,本案視為廢標。
六、其他未盡事宜詳招標文件及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環境工程科、電話:04-7115655#710、傳真:04-711162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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