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55916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焚化底渣再利用計畫(108-110)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7/1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榮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7,100,000
原始預算
$ 107,800,000
底價金額
$ 107,1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6.47.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志穎
聯絡電話 (04)7115655#620
機關代碼 3.76.47.3.5
單位名稱 環境工程科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體育館2樓
聯絡人 廖志穎
聯絡電話 (04)7115655#620
傳真號碼 (04)7135200
電子郵件信箱 cloud8310@ch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7,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得增購「彰化縣焚化底渣再利用計畫(108-110年)」再利用數量達50,000公噸止,並由雙方另行議定單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行政科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5 08:30
開標時間 107/12/25 14: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體育館2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行政科採購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指定日起至交付量達70,000公噸之日止,餘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之公司或商業行號。 2、合法工廠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工廠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合法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產業類別具「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本項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具有下列證明文件任一種: A.曾經完成焚化廠底渣再利用驗收證明文件。 B.曾經或目前有承攬焚化廠底渣再利用契約文件。 C.工廠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底渣篩分、破碎或篩選等設備購買、設置、運轉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具有該項設備之證明文件。 5、公民營廢棄物清理或處理許可證: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應包含「焚化爐底渣」(廢棄物代碼D-1103)。 6、廠商餘裕處理量說明切結文件:截至投標截止前一日,每月餘裕處理量4,600公噸以上。 7、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8、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9、招標投標文件(正本)。 10、電子領標證明:廠商之投標封未附上該標案之領標證明者,本局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屆期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11、委託代理授權書(有授權代理者,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12、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撰寫格式詳見附件:「彰化縣焚化底渣再利用計畫(108-110年)」廠商服務建議書撰寫規範暨評選須知。 (二)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三)本採購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俟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決標。倘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 (0800)000-108;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政風室)廉政服務專線:04-7115655#901、電子郵件信箱:a550010@chepb.gov.tw。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六)標案名稱應為:彰化縣焚化底渣再利用計畫(108-110年),本局簽准已於107年12月13日更正公告。 (七)其他未盡事宜詳招標文件及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地址:彰化市健興路1號2樓,電話(04)7115655分機620,傳真(04)71352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5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3.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志穎
聯絡電話
(04)7115655#620
機關代碼
3.76.47.3.5
單位名稱
環境工程科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體育館2樓
聯絡人
廖志穎
聯絡電話
(04)7115655#620
傳真號碼
(04)7135200
電子郵件信箱
cloud8310@ch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7,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得增購「彰化縣焚化底渣再利用計畫(108-110年)」再利用數量達50,000公噸止,並由雙方另行議定單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行政科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5 08:30
開標時間
107/12/25 14: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體育館2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行政科採購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指定日起至交付量達70,000公噸之日止,餘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登記之公司或商業行號。 2、合法工廠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工廠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合法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產業類別具「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本項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具有下列證明文件任一種: A.曾經完成焚化廠底渣再利用驗收證明文件。 B.曾經或目前有承攬焚化廠底渣再利用契約文件。 C.工廠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底渣篩分、破碎或篩選等設備購買、設置、運轉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具有該項設備之證明文件。 5、公民營廢棄物清理或處理許可證: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應包含「焚化爐底渣」(廢棄物代碼D-1103)。 6、廠商餘裕處理量說明切結文件:截至投標截止前一日,每月餘裕處理量4,600公噸以上。 7、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8、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9、招標投標文件(正本)。 10、電子領標證明:廠商之投標封未附上該標案之領標證明者,本局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屆期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11、委託代理授權書(有授權代理者,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12、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撰寫格式詳見附件:「彰化縣焚化底渣再利用計畫(108-110年)」廠商服務建議書撰寫規範暨評選須知。 (二)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三)本採購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俟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決標。倘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 (0800)000-108;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政風室)廉政服務專線:04-7115655#901、電子郵件信箱:a550010@chepb.gov.tw。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六)標案名稱應為:彰化縣焚化底渣再利用計畫(108-110年),本局簽准已於107年12月13日更正公告。 (七)其他未盡事宜詳招標文件及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地址:彰化市健興路1號2樓,電話(04)7115655分機620,傳真(04)71352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5 08: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