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10998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彰化縣事業廢棄物流向管制及一般廢棄物源頭減量工作計畫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6/03/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丞環保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0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 5,950,000
決標折數
80.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6.47.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春明
聯絡電話 (04)7115655#428
機關代碼 3.76.47.3.5
單位名稱 廢棄物管理科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體育館2樓
聯絡人 李春明
聯絡電話 (04)7115655#428
傳真號碼 (04)7112574
電子郵件信箱 chunming@ch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行政科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3 08:30
開標時間 106/03/23 09:00
開標地點 本局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行政科採購(500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體育館2樓)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15日內提工作計畫書經機關審核同意後通知履約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得從事環境污染防制相關業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應檢附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繳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4.廠商承作能力證明:曾經執行廢棄物管理、稽(巡)查、審查、申報系統開發等工作之履約證明文件,如驗收紀錄、結算證明書或契約…等足資證明者或廠商計畫執行人員4人(含)以上具執行廢棄物管理、稽(巡)查、審查、申報系統開發等工作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含勞保投保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其他: 1.招標投標文件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電子領標證明: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4.委託代理授權書。 5.勞工權益切結書。 6.議比價單。 7.標價清單。 三、附註: 1.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本項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 (0800)000-108;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政風室)廉政服務專線:04-7115655#901、電子郵件信箱:a550010@chepb.gov.tw。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詳招標文件及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地址:彰化市健興路1號2樓,電話:04-7115655-428,傳真:04-711257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3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春明
聯絡電話
(04)7115655#428
機關代碼
3.76.47.3.5
單位名稱
廢棄物管理科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體育館2樓
聯絡人
李春明
聯絡電話
(04)7115655#428
傳真號碼
(04)7112574
電子郵件信箱
chunming@ch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行政科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3 08:30
開標時間
106/03/23 09:00
開標地點
本局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行政科採購(500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體育館2樓)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15日內提工作計畫書經機關審核同意後通知履約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得從事環境污染防制相關業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應檢附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繳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4.廠商承作能力證明:曾經執行廢棄物管理、稽(巡)查、審查、申報系統開發等工作之履約證明文件,如驗收紀錄、結算證明書或契約…等足資證明者或廠商計畫執行人員4人(含)以上具執行廢棄物管理、稽(巡)查、審查、申報系統開發等工作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含勞保投保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其他: 1.招標投標文件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電子領標證明: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4.委託代理授權書。 5.勞工權益切結書。 6.議比價單。 7.標價清單。 三、附註: 1.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本項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 (0800)000-108;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政風室)廉政服務專線:04-7115655#901、電子郵件信箱:a550010@chepb.gov.tw。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詳招標文件及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地址:彰化市健興路1號2樓,電話:04-7115655-428,傳真:04-711257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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