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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決標單價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拾萬元整,擴充期間至111年12月10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獸醫藥政課(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10日以前或執行至契約金額上限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1.政府合法登記之廠商:合法立案之全國性或地方性人民團體或政府合法立案之獸醫診療機構。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在本縣轄內須具有收容、安置、照護絕育動物之場地。
(二)證明文件:
1.人民團體投標時需檢附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書影本,及配合執行手術之獸醫師(佐)人員之獸醫師(佐)執業執照影本供查驗。
2.獸醫診療機構投標時需檢附獸醫師(佐)執業執照影本、開業執照影本及廠商納稅之證明供查驗。
3.廠商投標時需檢附在本縣轄內之收容、安置、照護絕育動物場地證明文件(照護場地所有權狀或租賃契約等相關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複數決標,得標廠商上限3家,且得標廠商均以最低標之決標單價承攬,履約階段廠商實際執行區域由動防所分配並另行通知。
2.廠商應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10日以前完成履約或執行至契約金額上限(依機關實際分配金額計算),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箱:ethics@email.ch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彰化縣111年度流浪動物TNVR工作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