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CAB115-119 已截止

員林演藝廳表演廳混音設備汰換案

彰化縣文化局 公告日:115/07/24 截止日:115/07/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867,980

押標金
$ 9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3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7.2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亦希
聯絡電話 (04)8323410#306
機關代碼 3.76.47.24
單位名稱 彰南演藝科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聯絡人 張亦希
聯絡電話 (04)8323410#306
傳真號碼 (04)8323425
電子郵件信箱 pfmyihsi06@mail.boca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67,9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30 08:30
開標時間 115/07/30 09: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彰化縣文化局保管款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20天內(詳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P.18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詳投標須知P.18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繳交暨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含押標金單據)。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6.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7.切結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8.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無則免附)。 9.當次公告序號之領標證明。 10.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11.標單(含投標標價清單),請裝入價格封內並彌封,未彌封者視為不合格標。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彰化縣文化局政風室檢舉傳真專線:04-7238773、電話:04-7250057#1841、電子郵件信箱:ethics@mail.bocach.gov.tw;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文化局(彰南演藝科)彰化市卦山路3號(04)8323410分機306。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投標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證明,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詳投標須知) 五、配合開放文件格式ODF推動政策,建議廠商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html)後再用此軟體開啟檔案。 六、機關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局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七、審查會議時間(暫定):115年7月31日,審查會議地點(暫定):本局6樓會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30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7.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亦希
聯絡電話
(04)8323410#306
機關代碼
3.76.47.24
單位名稱
彰南演藝科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聯絡人
張亦希
聯絡電話
(04)8323410#306
傳真號碼
(04)8323425
電子郵件信箱
pfmyihsi06@mail.boca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67,9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30 08:30
開標時間
115/07/30 09: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彰化縣文化局保管款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20天內(詳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P.18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詳投標須知P.18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繳交暨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含押標金單據)。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6.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7.切結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8.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無則免附)。 9.當次公告序號之領標證明。 10.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11.標單(含投標標價清單),請裝入價格封內並彌封,未彌封者視為不合格標。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彰化縣文化局政風室檢舉傳真專線:04-7238773、電話:04-7250057#1841、電子郵件信箱:ethics@mail.bocach.gov.tw;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文化局(彰南演藝科)彰化市卦山路3號(04)8323410分機306。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投標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證明,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詳投標須知) 五、配合開放文件格式ODF推動政策,建議廠商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html)後再用此軟體開啟檔案。 六、機關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局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七、審查會議時間(暫定):115年7月31日,審查會議地點(暫定):本局6樓會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3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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