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CAB105-075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歷史建築員林游氏宗祠修復工程

彰化縣文化局 決標日:105/08/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勤隆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250,000
原始預算
$ 17,190,290
底價金額
$ 15,986,700
決標折數
95.3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7.2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復凱
聯絡電話 (04)7292201#2423
機關代碼 3.76.47.24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聯絡人 胡復凱
聯絡電話 (04)7292201#2423
傳真號碼 (04)7244978
電子郵件信箱 genfeng@mail.bocac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240,5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190,29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7,625,25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不列印紙本,僅提供光碟片)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30 08:30
開標時間 105/08/30 09: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者。 (2)投標時應附之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丙級以上營造業登記證。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所填具之投標標單(含工程標單)。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押標金票據及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8、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9、電子領標證明(電子領標者,請列印電子憑證序號紙本放入標封,以供查驗)。 10、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11、授權書(未委託者得免附) 12、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13、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無者得免附) 14、「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15、工地負責人及各類傳統匠師擬聘用人員名冊、簡歷表、切結書與相關證件。 二、特定資格:詳附加說明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彰化縣文化局政風室檢舉傳真專線:04-7238773、電話:04-7250057#1841。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彰化市卦山路3號、(04)7250057分機2423。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特定資格: (1) 傳統匠師有泥作、大木作、細木作、屋面瓦作及彩繪等5類匠師,具有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資格(詳施工說明書-投標廠商資格限制說明),並於投標時檢附擬聘用傳統匠師簡歷表等相關資料文件。 (2) 工地負責人須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資格(詳施工說明書-投標廠商資格限制說明),並於投標時檢附擬聘用名冊等相關資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30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7.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復凱
聯絡電話
(04)7292201#2423
機關代碼
3.76.47.24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聯絡人
胡復凱
聯絡電話
(04)7292201#2423
傳真號碼
(04)7244978
電子郵件信箱
genfeng@mail.bocac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240,5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190,29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7,625,25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不列印紙本,僅提供光碟片)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30 08:30
開標時間
105/08/30 09: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者。 (2)投標時應附之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丙級以上營造業登記證。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所填具之投標標單(含工程標單)。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押標金票據及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8、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9、電子領標證明(電子領標者,請列印電子憑證序號紙本放入標封,以供查驗)。 10、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11、授權書(未委託者得免附) 12、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13、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無者得免附) 14、「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15、工地負責人及各類傳統匠師擬聘用人員名冊、簡歷表、切結書與相關證件。 二、特定資格:詳附加說明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彰化縣文化局政風室檢舉傳真專線:04-7238773、電話:04-7250057#1841。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彰化市卦山路3號、(04)7250057分機2423。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特定資格: (1) 傳統匠師有泥作、大木作、細木作、屋面瓦作及彩繪等5類匠師,具有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資格(詳施工說明書-投標廠商資格限制說明),並於投標時檢附擬聘用傳統匠師簡歷表等相關資料文件。 (2) 工地負責人須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資格(詳施工說明書-投標廠商資格限制說明),並於投標時檢附擬聘用名冊等相關資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3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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