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enny5820@ms2.chp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於 114 年 3 月 31 日前,於預算額度 30%內(90萬元)以原決標單價辦理增購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2段778號(4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2段778號(本局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至少須具備「乙級電器承裝業」及「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含)資格,投標時須檢附資格文件據為審查。
2、廠商應符合資訊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於投標時檢附相關證明(如ISO27001 或其它證明文件)。
3、廠商須具備資訊機房管理國際認證,如 Uptime ATD(Accredited Tier Designer)或EPI(Certified Data Centre Professional)等同等級認證,投標時須檢附資格文件據為審查。
附加說明
1、規格相關問題請聯繫本局資訊科劉先生,04-7632560。
2、投標廠商應提出本案之領標憑證,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領標證明未附於投標文件內者,本局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屆期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3、本案保留於 114 年 3 月 31 日前,於預算額度 30%內(90萬元)以原決標單價辦理增購之權利。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