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i726161@ms2.chp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於109年12月31日前,在預算金額(2,200萬元)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二)本局110年度「彰化縣交通號誌設施維護及維修工作開口契約」採購案,在未簽約執行以前,於110年2月28日前得洽本案承攬廠商,於本案預算金額30%以下,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繼續承作維護。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二段778號4樓第2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2/0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二段778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31日或達金額上限2,200萬元
廠商資格摘要
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登記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施作規格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局交通警察隊承辦人黃先生,電話04-7203963
◎檢舉受理單位:列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 (0800)000-108。
◎工程會建置之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電話(04-7639062)、傳真(04-7635661)、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2段778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