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240092@mlf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另契約價金之給付方式,採實際供應之數量給付,併保留末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內項目;擴充之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止,以本局116年預算於「消防業務-消防管理」項下以新臺幣220萬元為擴充金額為上限。
補助機關
A.42.1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電子領標或於本府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苗栗縣政府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支票抬頭為苗栗縣政府)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每批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局指定地點,並書面通知本局(以本局收文日期為準)擇期辦理驗收事宜。(餘詳本案規格)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作為決標對象或不得參與投標之廠商公司(廠商仍請注意本案是否有制行業別投標,限制項目詳上述勾選項目)。
附加說明
說明1:廠商款項需視本府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說明2:符合優良廠商應予減收金額者,需檢附有效期間內複評單位頒發之獎狀或證明文件(影印本)。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或於苗栗縣政府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其他
1.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2.本案有提供電子領標,得縮短等標期。
其他檢舉電話
本府政風室:檢舉電話037-356639傳真037-357861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 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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