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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付款方式
現金繳納(文件費300元,購圖費100元)。
開標地點
苗栗縣政府開標室(360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餘詳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苗栗縣、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之業者) 或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履約地點屬原住民地區,擬開放所有廠商 (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分二階段決標,第一階段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需檢附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或無法決標,第二階段就所有投標廠商辦理議、比價。
2.為原住民廠商者應檢附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核發在有效期限內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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