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en0701@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300元,購圖費2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5日內開工至115年12月31日或契約金額用罄,詳契約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詳投標須知。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或於本府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
其他:其他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本府政風室:檢舉電話037-356639,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其他:備註
:
1.本案為開口契約,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招標數量為(概估)預估值,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得標廠商以派工單實際數量為準,契約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8,143,778元。
2.本案為分區複數決標,廠商可同時投標,各投標廠商得標上限數量僅為一工區,開標順序依序為「北區」、「中區」、「南區」,投標廠商若已得標一工區或低於底價80%而保留決標,即不開該廠商所投本案後續之標。後續將按開標順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簽辦決標,倘某工區之保留決標廠商因故未成為得標廠商,且該工區之次低標廠商另為其餘任一標之得標廠商或具保留決標資格者,亦不得成為該工區之決標對象。倘案因部分工區流標或廢標而需續辦招標作業時,亦適用本項規定,計算採累計方式並溯及全案。
3.各區道路零星修復及搶修工程(單價標),預算金額圴為18,143,778元整。
4.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8,143,778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