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c185026@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提報驗收公文,驗收完成次日起20日曆天內交車,餘詳契約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為「汽車批發業」登記代碼「F114010」或「汽車零售業」登記代碼「F214010」或「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登記 代碼「CD01030」之公司或行號,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或於本府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
其他:其他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本府政風室:檢舉電話037-356639,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