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1號
電子郵件信箱
mlh5466@ems.miaoli.gov.tw
洽辦機關
3.76.45.3.9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台幣 318萬 元整,其項目及內容為依據委託計畫暨契約書,提供精神病病人及家庭支持服務。增購條件除需依契約送成果報告予中心核備外,並需中心主辦之方案評審會議平均分數達70分以上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簽奉本府機關首長核可後,方得賡續辦理本案,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間為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7樓發包科
開標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收發室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餘詳契約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各級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及慈善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宗教組織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者。
2.立案之社會團體、社會工作、心理健康、精神衛生之民間團體。3.立案之心理健康、精神衛生之學(協、公)會等專業團體。
4.其章程明定辦理精神障礙福利業務之立案團體為優先。
5.精神復健機構、精神醫療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
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須知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113年12月20日更正附件10.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附件17.廠商估價單,其餘不變。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300元
其他:評選時間及地點
:114年01月10日09時00分於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4樓會議室辦理評選。
其他:其他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款項需視本府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