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11f 已決標公告

苗栗縣政府114年保護性個案收出養服務委辦計畫

苗栗縣政府 決標日:113/11/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忠義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0,000
原始預算
$ 1,4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羅嘉瑩
聯絡電話 (037)558176
機關代碼 3.76.45
單位名稱 社會處保護服務科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人 羅嘉瑩
聯絡電話 (037)558176
傳真號碼 (037)325963
電子郵件信箱 ja105006@ems.miaol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11/22
原公告日 113/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1/26 17:00
開標時間 113/11/27 11:30
開標地點 113年11月27日上午11時30分於本府第二辦公大樓5樓保護服務科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查,113年11月29日下午1時30分於本府第二辦公大樓5樓保護服務科會議室辦理評審。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社會工作師事務所,餘詳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者擔任,或105年12月31日前以於廠商就任社會工作員職位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300元
押標金額度
其他 1.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2.本案有提供電子領標,得縮短等標期。3.參照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本案評審小組之委員名單業已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已於招標文件載明以固定費用給付,其金額為新台幣1,450,000萬元整,並依固定費用辦理議價程序(不訂底價;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其他內容),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決標(如果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 ※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刪除原契約第三條契約價金之給付-10.其他:規費、翻譯費需核實支付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5
聯絡人
羅嘉瑩
聯絡電話
(037)558176
機關代碼
3.76.45
單位名稱
社會處保護服務科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人
羅嘉瑩
聯絡電話
(037)558176
傳真號碼
(037)325963
電子郵件信箱
ja105006@ems.miaol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11/22
原公告日
113/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1/26 17:00
開標時間
113/11/27 11:30
開標地點
113年11月27日上午11時30分於本府第二辦公大樓5樓保護服務科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查,113年11月29日下午1時30分於本府第二辦公大樓5樓保護服務科會議室辦理評審。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社會工作師事務所,餘詳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者擔任,或105年12月31日前以於廠商就任社會工作員職位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300元
押標金額度
其他
1.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2.本案有提供電子領標,得縮短等標期。3.參照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本案評審小組之委員名單業已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已於招標文件載明以固定費用給付,其金額為新台幣1,450,000萬元整,並依固定費用辦理議價程序(不訂底價;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其他內容),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決標(如果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 ※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刪除原契約第三條契約價金之給付-10.其他:規費、翻譯費需核實支付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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