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02aa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苗栗縣BOT垃圾焚化廠暫置底渣委託處理計畫

苗栗縣政府 決標日:112/07/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旭遠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375,000
原始預算
$ 8,500,000
底價金額
$ 8,37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廢棄物管理科楊棻蘭
聯絡電話 (037)558558#315
機關代碼 3.76.45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人 廢棄物管理科楊棻蘭
聯絡電話 (037)558558#315
傳真號碼 (037)726220
電子郵件信箱 flyang@mail.ml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45.3.6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49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6/29
原公告日 112/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7/11 17:00
開標時間 112/07/12 09:3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或不得參與投標之廠商,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A.曾經完成焚化廠底渣再利用驗收證明文件。 B.曾經或目前有承攬焚化廠底渣再利用契約文件。 C.工廠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底渣篩分、破碎或篩選等設備購買、設置、運轉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具有該項設備之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下列所有能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A. 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理或處理許可證,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應包含「焚化爐底渣」(廢棄物代碼D-1103)。 B.投標截止日之前每月餘裕處理量2,500公噸以上,足以承攬本計畫工作數量之說明切結文件,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或於本府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
其他:其他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本府政風室:檢舉電話037-356639,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本案以單價決標,單價預算金額為每公噸新台幣1,700元。 更正說明:抽換標單電子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廢棄物管理科楊棻蘭
聯絡電話
(037)558558#315
機關代碼
3.76.45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人
廢棄物管理科楊棻蘭
聯絡電話
(037)558558#315
傳真號碼
(037)726220
電子郵件信箱
flyang@mail.mle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45.3.6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49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6/29
原公告日
112/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7/11 17:00
開標時間
112/07/12 09:3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收發室(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或不得參與投標之廠商,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A.曾經完成焚化廠底渣再利用驗收證明文件。 B.曾經或目前有承攬焚化廠底渣再利用契約文件。 C.工廠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底渣篩分、破碎或篩選等設備購買、設置、運轉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具有該項設備之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下列所有能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A. 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理或處理許可證,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應包含「焚化爐底渣」(廢棄物代碼D-1103)。 B.投標截止日之前每月餘裕處理量2,500公噸以上,足以承攬本計畫工作數量之說明切結文件,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或於本府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
其他:其他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本府政風室:檢舉電話037-356639,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本案以單價決標,單價預算金額為每公噸新台幣1,700元。 更正說明:抽換標單電子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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