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256640@mlc.gov.tw
洽辦機關
3.76.45.28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苗栗縣政府文觀局簽(111080D0001135)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300元,購圖費300元。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80萬元(押標金抬頭為苗栗縣政府)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乙等以上營造業,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提出所聘任之專任技師證書、品管工程師證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或於本縣發包中心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其他:其他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本府政風室:檢舉電話037-356639,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檔。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