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ing14@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開標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至最後一期驗收合格,餘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持有造林、育苗、景觀工程、園藝、綠化、庭園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二)當年度公會會員証或商業公會會員證。(三)納稅證明文件,(四)種苗業登記證,(五)廠商或其受僱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備有園藝或林業等相關技術士(含以上)證明及負責人或主要受僱人員之勞保投保等證明文件。(六)廠商或其受僱人員具有相關修樹訓練課程並取得合格證:備有各縣市政府或勞動力發展署或福田樹木保育基金會或台灣綠化技術學會所辦理之樹木修剪課程合格證明文件或苗栗縣政府於110年8月份所核發之修樹訓練時數證明公文且具以上任一資格之負責人或其受僱人員須提供勞保投保等證明文件(七)廠商負責人、或受僱人員(需附勞保投保證明文件)-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備有勞工安全證照或證書(「職業安全衛生乙級技術士」或「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前開證照或證書取得日期超過二年以上者需檢附回訓證明,其最後一次回訓日期加計二年不得晚於本案開標日期),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備有園藝或林業等相關技術士(含以上)證明、相關修樹訓練課程並取得合格證、備有勞工安全證照或證書(「職業安全衛生乙級技術士」或「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詳投標須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或於本縣發包中心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其他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檢舉電話
本府政風室:檢舉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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