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60028@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至最後一期驗收合格日為止
廠商資格摘要
a.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証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b.持有造林、育苗、景觀工程業、園藝、庭園、綠化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能作為證明之文件)。
c.當年度公會會員証或商業公會會員證。
d.持有種苗業登記證。
e.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繳交者,請廠商提出說明。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或於本府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其他
1.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2.本案有提供電子領標,得縮短等標期.
符合優良廠商應予減收金額者,需檢附有效期間內複評單位頒發之獎狀或證明文件(影印本)。
廠商款項需視苗栗縣政府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苗栗縣政府遲延問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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