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liou@ems.miaol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頭份市兒童及青少年育樂設施(頭份親子館)統包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19,331,500元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親子館建築物主館設施包含動態之親子活動空間如: 親子友善餐廳、嬰幼兒爬行活動區/托育區(0-2歲)、大肢體共遊區(3-6歲)、樹屋共遊區空間、活動教室等,以及相關之管理行政與附屬空間如: 大廳出入口、管理辦公室、休息室、哺乳室、廁所(含一般廁所、無障礙廁所、獨立式親子廁所等)、儲藏室、機房等。親子館副館設施包含靜態之親子活動空間如: 圖書室、辦公室、諮詢室、會議室、多功能活動空間等以及相關之附屬空間如: 出入口、梯廳、廁所(含一般廁所、無障礙廁所)等。戶外共遊空間則包含中庭遊戲區、中庭空橋以及屋頂遊戲區等。
主要建築構造為地上三層,鋼構及鋼筋混凝土之構造物,量體面積約為一層1,470平方公尺(大廳、餐廳、圖書、室內共玩區等)、二層310平方公尺(諮詢、辦公區等)、3層270平方公尺(多功能活動區等),共約2050平方公尺。
效益:
為本縣每年3000名以上新生人口及移入年輕人口供家長和6歲以下孩子享受優質的親子共玩、安全遊戲的空間和育兒資源,建築物日後取得銀級綠建築標章並運用戶外空間做為環境教育之基地,充分達到親子共遊、寓教於樂之功能。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7樓發包科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1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13 09: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4樓水利處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810 萬元整,戶名:苗栗縣政府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收發室
其他: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起60日內完成餘詳契約書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投標廠商資格:
1綜合營造業:甲等(含以上)(承攬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公會會員證)。
2.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公會會員證)。
3.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須知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費300元
[評選時間及地點]:110年04月21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4樓水情中心辦理評選。
[其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款項需視本府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本工程採購案件,其屬營造業法所定營繕工程者,投標廠商屬營造業,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請參照營造業法第23條規定。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31T02:05:20+08:00
電子郵件信箱
liou@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19,331,500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親子館建築物主館設施包含動態之親子活動空間如: 親子友善餐廳、嬰幼兒爬行活動區/托育區(0-2歲)、大肢體共遊區(3-6歲)、樹屋共遊區空間、活動教室等,以及相關之管理行政與附屬空間如: 大廳出入口、管理辦公室、休息室、哺乳室、廁所(含一般廁所、無障礙廁所、獨立式親子廁所等)、儲藏室、機房等。親子館副館設施包含靜態之親子活動空間如: 圖書室、辦公室、諮詢室、會議室、多功能活動空間等以及相關之附屬空間如: 出入口、梯廳、廁所(含一般廁所、無障礙廁所)等。戶外共遊空間則包含中庭遊戲區、中庭空橋以及屋頂遊戲區等。 主要建築構造為地上三層,鋼構及鋼筋混凝土之構造物,量體面積約為一層1,470平方公尺(大廳、餐廳、圖書、室內共玩區等)、二層310平方公尺(諮詢、辦公區等)、3層270平方公尺(多功能活動區等),共約2050平方公尺。 效益: 為本縣每年3000名以上新生人口及移入年輕人口供家長和6歲以下孩子享受優質的親子共玩、安全遊戲的空間和育兒資源,建築物日後取得銀級綠建築標章並運用戶外空間做為環境教育之基地,充分達到親子共遊、寓教於樂之功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7樓發包科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4樓水利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810 萬元整,戶名:苗栗縣政府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收發室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起60日內完成餘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投標廠商資格: 1綜合營造業:甲等(含以上)(承攬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公會會員證)。 2.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公會會員證)。 3.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須知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費300元 [評選時間及地點]:110年04月21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4樓水情中心辦理評選。 [其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款項需視本府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本工程採購案件,其屬營造業法所定營繕工程者,投標廠商屬營造業,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請參照營造業法第23條規定。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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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份市兒童及青少年育樂設施(頭份親子館)統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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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25-公共娛樂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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