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r927823@ems.miaol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竹南鎮龍鳳漁港聯外道路興建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241,077,000元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7樓發包科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8/17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8/18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5樓工務處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00萬元,戶名:苗栗縣政府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收發室
其他: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80日內竣工餘詳契約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合格登記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承攬手冊。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公會會員證。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5.營業稅納稅證明。6.信用證明文件。7.廠商應提出所聘任之專任技師證書(影本)、品管工程師證書(影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託訓練機構所核發,如前開結業證書逾四年者,並應檢附最近四年內之回訓證明)。
二、承攬造價限額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應符合營造業法第23條:營造業承攬工程,應依其承攬造價限額及工程規模範圍辦理;其一定期間承攬總額,不得超過淨值二十倍(請填財力簽證表之淨值)、2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5條規定: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其工程規模不受限制(請填財力簽證表之資本額)。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費300元
[評選時間及地點]:109年08月27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5樓A501會議室辦理評選。
[其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款項需視本府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注意事項:
以下有價料為機關收入不得由施工費抵扣,請勿列入標價扣抵,各項單價亦不隨決標金額所作之比例調整,得標廠商應依實際完成數量於估驗請款或完成驗收付款前繳回(機關另開收據予廠商收執):
1.剩餘土石方(B2類)預估數量4,080m3,契約單價100元/m3,單價不隨決標金額調整,本項折價費用408,000元。
2.剩餘土石方(B5類)預估數量4,000m3,契約單價30元/m3,單價不隨決標金額調整,本項折價費用120,000元。
3.廢鋼,預估拆除舊橋鋼筋混凝土數量250 m3,以每M3混凝土韓50kg鋼筋,預估鋼筋數量12.5噸,契約單價為5,000元/噸,單價不隨決標金額調整,本項折價費用62,500元。
4.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預估數量為291噸,每噸單價為45元,單價不隨決標金額調整,本項折價費用13,095元。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7-29T19:52:44+08:00
電子郵件信箱
r927823@ems.miaol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241,077,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7樓發包科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5樓工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00萬元,戶名:苗栗縣政府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收發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80日內竣工餘詳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合格登記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承攬手冊。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公會會員證。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5.營業稅納稅證明。6.信用證明文件。7.廠商應提出所聘任之專任技師證書(影本)、品管工程師證書(影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託訓練機構所核發,如前開結業證書逾四年者,並應檢附最近四年內之回訓證明)。 二、承攬造價限額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應符合營造業法第23條:營造業承攬工程,應依其承攬造價限額及工程規模範圍辦理;其一定期間承攬總額,不得超過淨值二十倍(請填財力簽證表之淨值)、2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5條規定: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其工程規模不受限制(請填財力簽證表之資本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費300元 [評選時間及地點]:109年08月27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5樓A501會議室辦理評選。 [其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款項需視本府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注意事項: 以下有價料為機關收入不得由施工費抵扣,請勿列入標價扣抵,各項單價亦不隨決標金額所作之比例調整,得標廠商應依實際完成數量於估驗請款或完成驗收付款前繳回(機關另開收據予廠商收執): 1.剩餘土石方(B2類)預估數量4,080m3,契約單價100元/m3,單價不隨決標金額調整,本項折價費用408,000元。 2.剩餘土石方(B5類)預估數量4,000m3,契約單價30元/m3,單價不隨決標金額調整,本項折價費用120,000元。 3.廢鋼,預估拆除舊橋鋼筋混凝土數量250 m3,以每M3混凝土韓50kg鋼筋,預估鋼筋數量12.5噸,契約單價為5,000元/噸,單價不隨決標金額調整,本項折價費用62,500元。 4.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預估數量為291噸,每噸單價為45元,單價不隨決標金額調整,本項折價費用13,095元。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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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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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鎮龍鳳漁港聯外道路興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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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1-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街道,馬路,鐵路及機場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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